注意事項
本活動活動區為:海底摸寶(摸寶)區 摸寶廳、尋寶廳、挖寶廳(不含海王廳)
請注意:戲谷不提供查詢功能,故玩家可於活動該週的海底摸寶(摸寶)區中檢視個人角色資料,確認當週「海底摸寶戰績」
4/2維修後~4/9維修前體驗期間抽取贏家15%特殊手續費(彩金)(發達通與自由行皆收取)
4/9維修後 抽取發達通贏家15%特殊手續費(彩金) 抽取自由行玩家10%手續費與15%特殊手續費(彩金)
每週(期)記錄方式採每週四維修後至隔週四維修前為一週(期)計算之。
固定系統維修時間:每週四上午6點至上午12點 (依據戲谷官網首頁公告為主)。
「海底之王排行榜」名次與獎項皆不遞補。
「戰利品-超合金機器人(賣價5,000金幣)」「海底之王動態紀念勳章(賣價50,000金幣)」皆為遊戲虛寶,統一於5/14系統維修後發送至得獎資格的玩家帳號,海底之王排行榜虛寶,活動期間同帳號限領乙次,不得重複領取且不依序遞補。
「海底摸寶體驗印記(賣價500金幣)」為遊戲虛寶,於隔週4/16系統維修後,統一發送至得獎資格的玩家帳號中,同一帳號同一虛寶同一週限領乙次。
「海蝦動態印記(賣價500金幣)」「海章魚動態印記(賣價1,000金幣)」「海魚動態印記(賣價2,000金幣)」「海鯨動態印記(賣價3,000金幣)」為遊戲虛寶,於隔週4/23、4/30、5/7、5/14系統維修後,統一發送至得獎資格的玩家帳號中,同一帳號同一虛寶同一週限領乙次。
配件「小丑魚帽」(賣價3,000金幣)、配件「章魚帽」(價值5,000金幣)、吉祥物「海底藏寶箱」(賣價8,000金幣)、人魚姬/人魚王子裝(賣價10,000金幣) 為遊戲虛寶,於5/14系統維修後,統一發送至得獎資格的玩家帳號中,同一帳號同一虛寶限領乙次。
    現金獎項
  「現金台幣三千元整(需附上存摺影本)」(共抽8名)、「現金台幣一萬元整(需附上存摺影本)」(共抽4名)、「LV Monogram行李箱」(市價84,500元,共抽1名) 「必勝客小比薩享用劵(需於6/30前使用完畢,可兌換一個9吋比薩,使用條件請參閱享用劵背面)」(共抽30名) 得獎名單將於5/15公佈,得獎者請下載領獎確認單並填寫寄回戲谷娛樂館收。獎項領獎期限為2009/6/1。超過領獎期限未領獎者,視同放棄領獎資格;同一帳號限領一次。領獎確認單請按此
海底摸寶隆重登場(以下簡稱「本活動」)
 
    1. 本活動參加與得獎通知:
    1) 當您取得參加本活動之資格,進入本活動網頁進行海底摸寶遊戲(以下簡稱「本遊戲」)時,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、注意事項、兌獎規則,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,並同意遵行之,絕無異議。
    2) 當您完成本遊戲,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,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,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,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,並非戲谷之義務。
    2. 實體獎項寄送區域限制:實體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,不包含金門、馬祖、澎湖、蘭嶼等離島,如得獎者所指定之獎項寄送地位於台灣本島以外地區,得獎者應依戲谷之指定方式先行支付寄送費用予戲谷,否則,視為得獎者拋棄兌獎權利及資格。
    3. 兌獎期限及方式:本活動兌獎期限為2009/6/1,超過該期限未依戲谷之規定流程並寄回領獎確認單者(以郵戳日期為憑),視同放棄兌獎權利及資格。獲得本活動實體獎項(必勝客小比薩享用劵,現金台幣三千元整,現金台幣一萬元整,LV Monogram行李箱)之得獎者,請按此下載領獎確認單並於填寫完成後,以下列方式寄回戲谷:
    實體獎項累計價值未超過新台幣1,000元(含)者,僅需得獎帳號申請註冊人本人填寫領獎確認單,並寄回/傳真(02-26572525)至客服中心;如超過新台幣1,000元者,請您將領獎確認單利用郵寄方式寄到:114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2號8樓  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 收。
    4. 實體獎項扣稅之計算:
    如得獎人獲得實體獎項者,依「所得稅法」、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規定:
    1) 得獎人所獲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者,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 10%。
    2)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、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,對於所獲實體獎項全額扣取20%。
本遊戲獎項採購流程中,如因廠商有缺貨、停產等原因,無法寄發網頁公告之獎項者,戲谷保留換發等值商項予得獎者之權利。
  經查,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,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,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,獎項(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)已發放者,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;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,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;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,戲谷將依法追索之。 戲谷使用者合約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
戲谷保留修改本活動之活動辦法、兌獎方式、規則及相關重要事項之權利,本活動參加人絕無異議。
戲谷「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」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,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本活動期間被停權之玩家,將會被追溯並扣除活動期間所獲得之虛寶、金幣、點數、紅利點數等,請玩家遵守遊戲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