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活動時間:
消費累積時間 開放抽獎時間
1/22例行維修後~1/28 23:59 1/30(三) 21:00更新名單並開放抽獎
1/29 00:00 ~ 2/4 23:59 2/6(三) 21:00更新名單並開放抽獎
2/5 00:00 ~ 2/ 11 23:59 2/20(三) 21:00更新名單並開放抽獎
(適逢過年期間,活動名單統一延至上班日更新)
2/12 00:00 ~ 2/ 18 23:59
(領取期限:2013/2/28 23:59 逾期視同放棄領取資格)

★活動辦法:

活動時間內麻將消費滿500元,可獲得一次隨機抽獎機會,即可前往領獎中心「財神贈優惠」隨機抽以下金幣或虛寶! 累積消費越多,抽獎機會越多次喔! 如何前往領獎中心 (舉例:活動期間小明總計消費501元,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;小財總計消費4,988元,可獲得9次抽獎機會。)

★活動獎項:

獎 項

100萬麻將金幣

8,800麻將金幣

3,680麻將金幣

1,680麻將金幣



大鍋數不完元寶印記
(賣價700金幣)


紅線情人面具
(賣價2,000金幣;
依角色男女性別發送)


吉祥物-元寶財神爺
(賣價2,000金幣)


吉祥物-拜年娃娃
(賣價2,000金幣)

紅線情人裝
(賣價30,000金幣;
依角色男女性別發送)


雪茄威士忌印記
(賣價1,000金幣)

元寶財神爺和吉祥娃娃網頁圖檔請參考

★集滿指定數量兌換印記、實體獎項加贈說明(3/5維修時進行回收轉換)

獎項   回收兌換獎項   加贈獎項

大鍋數不完元寶印記
(賣價800金幣)


大鍋數不完元寶動態印記
(賣價7,000金幣)


(得獎名單3/8公布)
「得主從缺」

純金元寶(兩錢)
(市價NT.15,500元)


雪茄威士忌印記
(賣價1,000金幣)


雪茄威士忌動態印記
(賣價6,000金幣)

 

 

 

(舉例1:小明總共有15個雪茄威士忌印記、將於指定時間系統自動回收兌換3個雪茄威士忌動態印記。)
(舉例2:小英總共有30個大鍋數不完元寶印記、將於指定時間系統自動回收兌換4個大鍋數不完元寶動態印記;累積4個大鍋數不完元寶態印記且3/8前未賣出,直接加贈1個實體獎項:純金元寶。)
*注意事項:回收兌換或加贈實體獎項以未賣出之印記為準,請符合資格者勿賣出,以免影響領獎資格。

★活動時間1/22(二)例行維修後 ~ 2/18(一) 23:59
★活動方式:
2013年尚未於戲谷麻將進行任何消費,活動期間只要購買以下產包,即可享有首消金幣回饋,同帳號此優惠限獲得一次,若以下指定產包皆有購買,則以最高價產包的回饋進行贈送。(舉例:小明2012年12月31日曾購買戲谷麻將商品,2013年還沒有在麻將消費過,即具有此優惠資格,期間他購買了五路財神福袋NT$ 999一包跟五路財神發財福袋NT$ 6,600兩包,則最後可收到40,000麻將金幣)
★回饋金幣發送時間:2/26 18:00前統一發送。
★首消指定產包

    • 麻將新手包NT$ 50(回饋500麻將金幣)
    • 五路財神福袋NT$ 999(回饋5,000麻將金幣)
    • 五路財神發財福袋NT$ 6600(回饋40,000麻將金幣)
★活動時間:1/22(二)例行維修後 ~ 2/18(一) 23:59(活動戰績場次累計計算至2/18 05:59)
活動條件 獎項
麻將消費300元以上
富貴區累積場次達30場

配件-金囍姻緣簿(賣價2,200金幣)
麻將消費800元以上
富貴區累積場次達45場

配件-金囍男女泥偶 (賣價5,000金幣)
(*同帳號同虛寶限領一次)
★獎項發送時間:2/26 18:00前統一發送。

注意事項 財神贈優惠活動 (以下簡稱「本活動」)

  1. 麻將消費僅含儲值麻將金幣包/福袋、儲值麻將序號、麻將點數換金幣;不含包月/包季/購物館消費。
  2. 本活動參加與得獎通知:
    a)當您取得參加本活動之資格,進入本活動進行遊戲(以下簡稱「本遊戲」)時,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、注意事項、兌獎規則,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,並同意遵行之,絕無異議。
    b) 當您完成本遊戲,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,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,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,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,並非戲谷之義務。
  3. 實體獎項兌獎期限及方式:兌獎期限為2013/03/18,超過該期限未依戲谷之規定流程並寄回領獎確認單者(以郵戳日期為憑),視同放棄兌獎權利及資格。得獎者請請按此下載領獎確認單並於填寫完成後,利用郵寄方式寄到:114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2號8樓「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」收。
  4. 本活動獎項圖示僅供參考,規格外觀以實際出貨為主。
  5. 本遊戲獎項採購流程中,如因廠商有缺貨、停產等原因,無法寄發網頁公告之獎項者,戲谷保留換發等值獎項予得獎者之權利;另因獎項會因實價變動(黃金),故將以購買當時價格及款式為準。
  6. 本活動實體獎項扣稅之計算:如得獎人獲得實體獎項者,依「所得稅法」、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規定:
    (1). 得獎人所獲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者,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10℅。
    (2).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、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,對於所獲實體獎項全額扣取20%。
    (3).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,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,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(由財政部擬訂,報請行政院核定),扣取稅款,並依規定繳納之。
  7. 戲谷「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」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,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  8. 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,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,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,獎項(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)已發放者,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;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,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;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,戲谷將依法追索之。戲谷使用者合約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
  9. 戲谷保留修改本活動之活動辦法、兌獎方式、規則及相關重要事項之權利,本活動參加人絕無異議;活動時間與辦法若因臨時狀況有異動時,以本活動網頁公佈為主;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戲谷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、尚未發送之轉換或加贈獎項則不予發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