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場次維持獎
活動期間:611~615期公會戰
活動條件:當期屬於A組未獲得名次彩金,且打滿2000場以上的公會。
得獎資格與獎勵:公會可獲得30萬共同基金獎勵!
發送時間:同當期公會戰彩金發送時間
二、消費滿額贈
活動期間:611~615期公會戰
活動條件:當期打滿1場以上並於會戰期間麻將館消費3000點以上,即可獲得超稀有經典虛寶 神龍一尊(賣價20,000金幣)
- A玩家於611期會戰打2場並於當期會戰期間消費7000點,A玩家可獲得1尊神龍
- B玩家於611期會戰打2場並當期會戰期間消費5000點,B玩家可獲得1尊神龍;
且又於613期會戰打5場並於當期會戰期間消費3000點,B玩家可再獲得1尊神龍。 - 限當期消費3000點以上方符合條件,消費無法跨期累積。
- 會戰期間:系指跨公會戰三日之0點~23點59分
- 麻將消費僅含儲值麻將金幣包/福袋、儲值麻將序號、麻將點數換金幣、麻將刮刮卡(點數型)、麻將小瑪莉(點數型);不含包月/包季/購物館消費/麻將刮刮卡(金幣型)。
三、彩金加碼
611~615期公會戰各加碼5,000,000金幣!
回合 | 20場(含)以上 | 40場(含)以上 | 50場(含)以上+ 會戰期間消費500元 |
80場(含)以上 |
611 | 贈送 手持物-公會戰611期紀念郵戳 (賣價1,000金幣) |
贈送 一星紫龍珠 (賣價2,500金幣) |
贈送 二星紫龍珠 (賣價6,000金幣) |
贈送 三星紫龍珠 (賣價6,000金幣) |
613 | 贈送 手持物-公會戰611期紀念郵戳 (賣價1,000金幣) |
贈送 四星紫龍珠 (賣價2,500金幣) |
贈送 五星紫龍珠 (賣價6,000金幣) |
贈送 六星紫龍珠 (賣價6,000金幣) |
615 | 贈送 手持物-公會戰611期紀念郵戳 (賣價1,000金幣) |
贈送 七星紫龍珠 (賣價2,500金幣) |
贈送 八星紫龍珠 (賣價6,000金幣) |
贈送 九星紫龍珠 (賣價6,000金幣) |
印記名稱 | 各集滿1個回收轉換為 | 回收兌換獎項 |
集滿一~九星紫龍珠印記 |
吉祥物-傳說中的紫龍裝!(賣價-88,888) |
*會戰期間:系指跨公會戰三日之0點~23點59分
*麻將消費僅含儲值麻將金幣包/福袋、儲值麻將序號、麻將點數換金幣、麻將刮刮卡(點數型)、麻將小瑪莉(點數型);不含包月/包季/購物館消費/麻將刮刮卡(金幣型)。
獎項名稱 | 發送時間 |
611~615期個人獎勵 | 打滿場即時發送 |
611~615期個人獎勵(滿場消費贈) | 同當期公會戰獎勵發送時間 |
※若公會名次延後公佈,則對應該期之獎項順延至名次公佈後隔週二發送。
【公會戰-天下第一武道大會Ⅱ】
公會戰-天下第一武道大會Ⅱ(以下簡稱「本活動」)
- 本活動參加與得獎通知:
a)當您取得參加本活動之資格,進入本活動進行遊戲(以下簡稱「本遊戲」)時,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、注意事項、兌獎規則,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,並同意遵行之,絕無異議。
b) 當您完成本遊戲,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,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,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,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,並非戲谷之義務。 - 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,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,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,獎項(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)已發放者,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;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,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;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,戲谷將依法追索之。戲谷使用者合約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
- 戲谷保留修改本活動之活動辦法、兌獎方式、規則及相關重要事項之權利,本活動參加人絕無異議;活動時間與辦法若因臨時狀況有異動時,以本活動網頁公佈為主;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戲谷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、尚未發送之轉換或加贈獎項則不予發送。